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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租房押金收据怎么写

时间:2022-09-21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押金是一种担保凭证,同时也是对一方当时人履行相关义务时的担保,保证收款或者接受货物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失,如果没有法定的交付,造成违约的则押金不返还交付押金的一方,如果正常履行押金需要返还或者抵扣,那么正规的租房押金收据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

一、正规的租房押金收据怎么写

押金收条

今收到XX省XX市XX县XXX镇XX路XX号XX单元XXX室吴XX租房押金元整。

房东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租赁合同中押金的效力

押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然而遗憾的是,国务院1983年12月17日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对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押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但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5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其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对使用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法律的效力层次原理,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即应当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使用押金担保。因为法律不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推论。

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三、押金的担保范围

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旅客住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房价;退房;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住院医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住院费、医疗费;退病房;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最小,即只担保受雇人不当履行职务时的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有关押金的相关内容,主要介绍了房屋租赁合同中押金的收据,收据内容具体有押金的数额和出租人的签字以及日期等,其次介绍了在租赁合同中押金的效力和押金担保的范围等,解答了正规的租房押金收据怎么写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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