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77-6249-9966

您当前的位置: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 业务领域>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时间:2020-10-18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出租人出租房屋给承租人是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但是如果承租人通过出租人的同意的话,那么承租人是可以转租给第三人的,不过有些情形下是不能够转租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哪些房屋不能转租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二、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发生自行转租时,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时,转租关系仍然存续,不致受到影响;而当出租人解除合同时,转租合同是否亦因此而同时终止呢?答案应当是肯定的。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并无直接的租赁关系,次承租人自然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次承租人是否可向承租人提出请求,则应视次承租人是否为善意而定。次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仍与之订立转租合同的,应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误信承租人的转租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才应对次承租人负违约责任。并且,自次承租人一旦知道转租为非同意的转租时起,即应赋予承租人的转租合同解除权。

  承租人自行转租时,其收取的租金是否为不当得利。出租人通过租赁合同收取租金而使承租人对租赁物为占有、使用、收益,承租人的自行转租,其租金的收取,是其使用、收益的变相形式而已,出租人的租金并不因此而受损害。可见,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并非毫无法律依据,同时又不损害他人利益(尤其是次承租人的利益),与不当得利的构成相去甚远。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三、房屋租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等类型不得转租。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哪些房屋不能转租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