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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出租要交税吗

时间:2022-08-11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税是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那么现在房屋出租要交税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现在房屋出租要交税吗

要交税。出租房屋属于租赁业务,需要符合政策,办理的相关手续,需要交税;一般根据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的5%-20%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具体如下:

(一)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上两税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

(三)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征。

(四)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按营业税的税额的7%计征。纳税人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按营业税的5%计征,其余地区税率为1%。

(五)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3%计征。

(六)印花税。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贴花。

(七)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二、房屋出租违约金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房屋出租违约金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而是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房屋出租人有任意解除权吗

不可以享受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四)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看到这里,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订立租赁合同的时候,出租方与租赁方就会就商铺的支出责任进行明确了,所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就好了,好了以上就是现在房屋出租要交税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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