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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转租房屋交什么税

时间:2022-01-03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房屋租赁当中,当事人也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的,具体怎么缴纳出租人可以和长组人进行商议,那么你知道单位转租房屋交什么税吗?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单位转租房屋交什么税

  1.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房产税:房屋出租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3.印花税: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

  4.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据转让财产收入,故该项收入应参与企业所得税计算。

  5.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二、法规规定的租房最长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三、怎么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单位转租房屋交什么税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范围转租房屋要交的税费包括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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