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在租房时,租户与房东之间往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违约责任。房屋出租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物品的维修问题。租房期间维修费谁出?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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