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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要盖哪些章

时间:2020-11-01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所谓房屋租赁合同,其实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要盖哪些章呢?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盖哪些章

  1、有手章的话,可以盖。不过目前用手章的个人太少了。

  2、没有手章的话,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摁手印也行。

  3、租赁双方只在合同上签字,不盖章,不摁手印,也行。不过单位出租房(或承租房),应该在合同上盖单位的公章。

  二、承租方注意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三、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要盖哪些章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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