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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费一般给多少,费用由谁承担

时间:2021-02-28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转租费主要是租户将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一种费用。那么转租费一般给多少,费用由谁承担呢?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转租费一般给多少,费用由谁承担

  转租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转租费用通常是新租客交给上个租客的。

  转租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转租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二、转租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关系构成来看,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俗称“二房东”)与第三人(即转租的承租人,俗称“三房东”)签订转租合同。如此形成两个既彼此独立、又相互牵连的合同关系,即房屋产权人(俗称“大房东”)与二房东的本租合同,以及二房东与三房东的转租合同,二房东因此扮演了双重角色,他既要以承租人的身份履行与大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又要以出租人的身份履行与三房东之间的转租合同。

  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本租合同解除,二房东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转租费一般给多少,费用由谁承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转租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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