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很多人人生当中最重要的资产,遇到查封房屋的话,不一定要贴封条,要看查封决定的内容是什么。查封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禁止查封财产解决典质、过户登记,那么什么房子法院不能查封呢?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财产不得扣押、查封、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以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以及被扶养的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发明或者发表的著作品;
(五)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以及其他的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物品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
如果涉及债务纠纷,法院依据原告的申请,审查后符合条件可以查封。只不过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唯一住房不能执行的问题。但是唯一住房如果面积较大、地理位置较好等情形,法院可能会采用以大换小以好换次等方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什么房子法院不能查封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以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能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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