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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稅缴纳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0-09-10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那么房屋租赁税缴纳程序是怎样的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房屋租赁税缴纳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房屋租赁税缴纳程序是怎样的

  1、申报登记。

  凡是本辖区范围内的居民自建房屋,无论出租与否,一律如实登记,纳入管理的范围。

  2、核定出租率。

  每年初,由租赁管理所和税务所组织成立联合审定小组,在分片选点的基础上,对各片区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审核确定出租比率,并以报表形式报区租赁管理办和区地税局备案。

  3、核实出租面积。

  由代征人员实地察看自建房总层数、业主自用层数和每层平均建筑面积及商铺面积,登记《私人出租屋税费核定审批表》,由租赁管理站初审核实各栋楼可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后,上报租赁管理所审定。

  4、确定租赁面积。

  计算租金收入。租赁管理所收集整理管理站上报的《私人出租屋税费核定审批表》,计算填写租金收入等相关内容。核定租金的有关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区租赁管理办和税务所备案。税务所若有异议,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修改意见回复租赁管理所,由租赁管理所重新核定租金收入。

  5、文书送达。

  租赁管理所根据审核通过的《私人出租屋税费核定审批表》,制作《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发还管理站,由管理员送达业主。业主按《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的内容到所属管理站(所)缴纳税费。

  6、租金调整。

  业主如对核定的租金收入有异议,可在收到《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的5日内,向租赁管理所提出复核书面申请。租赁管理所应及时给予答复。对不予调整的进行解释说明;对需要调整的及时组织复核、重新核定,并收回原送达的《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作废。

  7、检查复核。

  每年由区地方税务局和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复核小组,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年内各租赁管理所核定租金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检查结果在两个系统内进行通报。

  8、申报停租或变更。

  对已实行“核定租金”方式管理的出租屋,原则上不再受理停租或变更。特殊情况下需要申报停租或变更的,业主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站、租赁管理所、区租赁管理办逐级调查核实后,以报表形式向税务机关备案。

  二、房屋租赁税的缴纳主体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出租人缴纳。

  印花税由书立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租赁税缴纳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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