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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未过户法院能执行吗

时间:2022-11-06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就会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房屋未过户法院能执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屋未过户法院能执行吗

法院只可以等对方过户手续办理后才有权处分。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房子抵押贷款

房子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在本市自有产权房作抵押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对象: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子(包括住房、商业用房)的中国公民,在本市拥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不低于50万,仅限住房);

(二)贷款用途:购房、购车、添置大件商房子抵押贷款房子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在本市自有产权房作抵押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三)贷款成数:不高于房子抵押价值的70%,自有一套房子的房子抵押率不超过50%;

(四)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贷款利率:按人行规定的同期消费贷款利率执行;

(六)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房子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职业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3、抵押房子《房地产权证》;

4、抵押房子抵押评估报告;

5、借款人另一套自有产权房证明(非必须);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贷款程序:

1、前往我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经审查确认、与客户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3、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太平洋卡账户。

三、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诉,法院只可以等对方过户手续办理后才有权处分。那么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屋未过户法院能执行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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