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可能大家对于租赁备案并不是那么多的了解。那么租赁备案需要什么材料?以下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1、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要件的,则依照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将在登记备案后生效;
3、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纵使未登记备案,合同效力也不受影响。
上面的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综上可知,租赁备案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材料。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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