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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的房子能否转租

时间:2022-03-15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以家危险,大部分的人赚到钱以后第一件事就是买房,当然这与现在的房价高涨也有一定关系。房屋所有人可以出租房屋的,出租房屋时一般要签订租赁合同。而房屋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房屋给第三人,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租赁期限,那么执行阶段的房子能否转租?以下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执行阶段的房子能否转租

  民法典规定,房屋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所以房屋在执行阶段也可以转租的,但出租人要告知次承租人房屋执行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五条 【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执行阶段的房子能否转租

  二、租的房子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1、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形成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就已经签订,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优先于法院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

  这时候,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租客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的方式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租赁权,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法院审查租赁关系的有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2)租赁合同订立的时间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前;

  (3)承租人已经根据租赁合同占有和使用该房屋。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租客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租客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形成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是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才形成,那么租客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租客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房屋转租有哪些后果

  承租人擅自转租应构成对租赁合同义务的违反。由于不得擅自转租的义务不仅是承租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因此承租人违反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转租合同不仅无效,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原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执行阶段的房子能否转租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处于执行阶段的,并不影响房屋转租,经出租人同意,并且承租人告知了次承租人房屋被执行的事实后,次承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房屋。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武汉律师事务所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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