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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是否能把房屋转租

时间:2022-02-05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这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但是面对如此高昂的房价,很多人都没有能力购买。很多打工者都会通过租房子的形式在工作的城市生活,租户有的时候为了减轻房租的压力,将房子的一部分空间租赁给别人使用或者整体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那么租客是否能把房屋转租?以下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租客是否能把房屋转租

  租客在房东同意况下,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但是租客和房东的租赁关系还依然存在,房屋受到破坏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情况下,承租人也是要赔偿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二、租房时怎么审查房东的资格

  通常上,租房时要确定对方是真正的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若是遇到二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以下的证件材料:

  1、租赁合同;

  2、房地产权证书;

  3、身份证件。

  审查了房东的主体资格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明确以下的内容:

  1、房屋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2、房屋内设备,租赁期限水、电、媒、有线电视、电话以及物业维修基金等的费用承担;

  3、房屋内设备损害,以及房屋即附属物损坏的维修义务;

  4、违约责任。

  三、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

  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外,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理由有两点:

  房屋全部或者部分损毁、灭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例如,承租人租房子是用来做仓库的,但是现在墙踏了一边,起不了保护作为了。

  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例如,承租人的房屋出现墙体裂缝。

  因此,除了上述两点外,除非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有约定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否则,承租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赁该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清,甚至根本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又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双方曾经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那么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被当做不定期租赁来处理。按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租客是否能把房屋转租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租客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房东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确保房屋的归属情况,还要明确双方在租房过程中国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矛盾。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武汉律师事务所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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