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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时间:2021-10-07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现在大家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在实施民事行为的时候都会为自己留下自己曾经做过这项事情的证明,为日后如果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而合同就是其中很常见的一种证明。那么租房合同无效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租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三)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

  1、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赁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2、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3、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租赁期限,可以分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就是租房合同无效怎么办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出租合同需要将双方当事人和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写于合同之中。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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