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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时间:2020-11-14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有人有房,有人租房,租房的人跟有房的人租赁房屋用来开商店,双方也约定了用途,但协议中却没有明确清楚双方的职责,导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引发了纠纷,这个时候该怎么处理呢,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写一份起诉状去法院起诉。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提供一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状

  (xx)环球经律民函 xx号

  原告:薛xx,男,汉族,1966年1月29日出生,住址:广州市xx路xx号地下,邮政编码:510000,身份证号码:440104xxxxx9191,手机:13710xxxx33。

  委托代理人:XXXXXXX

  被告:李xx,男,汉族,1966年11月16日出生,住址:广州市XXXXX,邮政编码:510510,身份证号码:44010xxxxx16033,电话:8709xxxx,手机:13902xxxx68。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104,704元;

  3、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费人民币1,157,271元;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评估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承租方)与被告(出租方)于2004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1),原告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位置:甲方租给乙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xx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用途:乙方租用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6年,从2004年10月18日起至2010年10月18日……第三条:押金租金的交纳 1、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2、租金……共计45960元/月……第四条:付款时间乙方在签本合同时,即向甲方交付押金91920元……第五条:权利义务 4、协助乙方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

  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1月18日,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见附件2):“……一、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二、乙方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月人民币陆仟叁佰玖拾贰元(¥6392元),协议押金为人民币壹万贰千柒佰捌拾元整(¥12784)。……”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原告与被告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原告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原告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果仅仅承担协助义务,那么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捺手印。后来原告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

  通过上文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我们可以知道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要合法合理,不能通过合同上的某些字眼来规避本身的法律责任,出现纠纷的时候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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