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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

时间:2020-10-28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现在社会房价越来越高,但仍有很多人在大城市买不起房子,需要租赁房子,租房子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很多网友们对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不了解,想知道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为此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

  1、如果不签租房合同协议,出现了什么问题就无法追究究竟是谁的责任了。譬如你是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然后承租人又把房子转租给第三人,此时就会产生纠纷,没有合同的规定,谁也说不清楚。又比如房屋出现损坏谁来维修,押金的退还方式等,都需要合同的一一说明,这些问题也即容易产生纠纷。

  2、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还有就是如果房屋租赁期超过6个月,要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随时解除合同的话,会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的期限通知承租人。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二、租房的注意事项

  第一,白天看完晚上看。白天是看房子的采光好坏,但要全面了解一套房子的好坏,入夜后的周边环境、小区照明、安全等条件也非常重要。

  第二,找个雨天再看房。春天雨水多,适合在这一季节检查一套房子有无漏水、渗水。所以如果条件允许且时间允许的话,一定要在雨天看房。

  第三,掀开窗帘看窗外。打开窗户看一下房源的通风、采光、排气管等也十分必要。

  第四,看墙角瑕疵。墙角是否平整,是否有龟裂、渗水等状况。如果有的话一定要与业主沟通房屋日后的维修问题。

  第五,多与邻居及小区物业人员沟通。物业人员、保安、邻居对房源或许有更深入的了解,多与他们聊聊,往往会有意外信息。

  三、 租赁期限的确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约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但是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只能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以看到,网友们对于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有了一定的了解,在需要租赁房屋时就会心中有数。网友们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熟悉好相关材料,以免后期碰到本可以避免的问题。如果网友们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和律师咨询,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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