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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时间:2021-01-28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自己在购买了房屋后,若是自己不居住的可以出租给其他人。当然房屋出租也是有出租所需要注意的地方。有的房子是不可以进行出租的,要遵循法律规定。那么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出租有什么注意事项

  1、当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留意合同里面的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日期、交租方式、每月租金等,还要备注清楚,若是租客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由于要准备一些家具给房客,那么合同里面也要备注清楚家具的明细表、损坏责任、如何赔偿等。

  2、合同里面还要备注好上次的水电、煤气、物管、光纤电话费等,这样便于后续与房客结算,有很好的依据。并且还要记录好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电话、煤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

  3、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这样使房屋美观、整洁,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还要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工作单位、身份证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4、记得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以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这样能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这样也会比较放心些,也可以及时为房客提供服务。

  法律咨询:

  网友:房屋出租要签合同吗?

  律师:租房当然要签合同,合同就是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内容中包括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了房屋的租金,租期以及租金支付方式等。租房的时候一定要签合同,只有签了合同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防止房东随时涨房租,也可以防止租客临时退租等状况。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可以进行出租的,还有已经进行抵押贷款的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后才能出租,若是不同意则不能出租。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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